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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渔期,有人公然在桂江县城水域下地龙网捕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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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5-21 11:07:18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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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年的4月1日12时至6月1日12时为桂江(含漓江)平乐河段:平乐镇福兴民安浦口村至大发乡黄龙村(与贺州市昭平县分界)河段,并包括茶江虎豹电站大坝以下、荔江江口电站大坝以下河段禁渔时间.

禁渔期内以上水域禁止所有的捕捞作业,对于电鱼、炸鱼、毒鱼等违法行为,将没收作案工具,并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,屡教不改的,依法移交公安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。


有人就是决心要违法,要挑战相关管理部门,挑战“一万元以下的罚款”,趁着涨大水,公然在县城河段下地龙网捕鱼,实在是太藐视相关管理部门了,这种情况让热爱桂江守法的渔民相当难过和气愤。

热爱桂江,让美丽的桂江生态更完整,看到这些违法的行为,拿起你手中的电话,举报他!


举报电话:

平乐县水产畜牧兽医局:0773-7882561

平乐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:0773-7895683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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